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意见,提出当前要更好发挥交通运输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加快实施一批交通重大项目。
意见指出,加强交通规划设计。开展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0年)修编工作,论证规划研究项目的建设可能、建设时机,补充重大干线项目,完善高速铁路网络,推进铁路分层规划、分类建设。开展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30年)修编工作,研究新增机场布局原则与方案,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民用机场体系。适时启动中国现代交通发展战略(中国交通2050)研究。
组织编制“一带一路”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规划,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率先实施交通重大标志性工程,增强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按照“建设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库。今后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交通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择。
意见提出,加快实施交通重大项目。积极推进“一带一路”交通走廊、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三大战略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中西部(含东北)交通重大项目。
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加强改善民生重大项目。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合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鼓励开行市郊快铁。研究建设货运机场。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优化衔接城市内外交通。全面推进交通智能化。改造升级运输装备。
发改委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三大战略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投向中西部铁路、城际铁路、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等重大项目。各地要按照事权划分,财政性资金向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机场等领域倾斜,同时做好干线铁路等项目建设资金配套。
意见强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根据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性强、初期投入大、回收期长等特点,对交通PPP项目实施加强指导。
探索采用网运分离、放开竞争性业务等思路,综合考虑投资成本、价格变动、服务质量、规划调整等因素,清晰界定项目投资风险边界,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给社会资本清晰的参与路径、合理的投资回报预期,切实推动PPP项目落地。在北京、广东、上海、湖北等地,选取交通示范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年内取得务实进展,发改委研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
意见提出,研究进一步支持铁路发展基金的相关政策。研究改革政府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方式,对经营性项目由直接投资项目改为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交通投资基金,降低社会资本投资风险,改善投资预期,放大政府投资效应,优先投资国家重大项目。研究设立长江经济带交通发展基金,支持区域交通建设。各地可借鉴京津冀地区建立城际铁路投资协同机制、江西省设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做法,研究出台投资、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城际铁路等资产界面清晰的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新建项目设立的企业为主体发行项目收益债,支持交通重大项目发行永续期债券。规范和清理交通运输领域收费,减轻运输企业经营负担。(转自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